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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7-12-13  

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灯塔一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鲁组办发〔2017〕38号)、市委组织部及聊城大学党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从2017年12月中旬到2018年6月底,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灯塔一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在线学习、竞赛答题,以赛促学、以学促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好地凝聚起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活动安排

(一)竞赛时间

自2017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6月底结束,分线上初赛、线上决赛和线下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二)竞赛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为主要学习内容和题目来源。

(三)竞赛规则

1.线上初赛阶段: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每月举办1期,共6期。

(1)每月1-10日(其中,第1期为2017年12月11日-17日)全院党员干部群众通过“灯塔一党建在线”门户网站(www.dtdjzx.gov.cn)或手机客户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等有关学习资料,对照已公布的题库进行在线自测模拟答题。

(2)每月11日06:00-20日24:00(其中,第1期为2017年12月18日06:00-24日24:00)通过“灯塔一党建在线”门户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开展网上竞赛。每人每天只限答题一次,如果将活动链接分享到朋友圈可获赠一次答题机会(每月最多可获赠两次)。

(3)网上竞赛每次20道题目,由系统从已公布的题库中随机抽取,每答对一题计5分,答错不得分。每次答题结束后,系统实时公布个人答题成绩和答题所用时间,每次答题成绩计入个人总得分。

(4)每月答题结束后,省委组织部会公布个人总得分排名,并根据答题成绩和党员参与人数等,公布党支部总得分排名和聊城大学党委总得分排名,同步建立基层党支部学习情况档案和党员学习成绩档案。每月30日,评出本月优秀组织奖和“灯塔学习先锋”获奖名单。

2.线上决赛阶段:2018年6月初,集中3天时间,开展线上竞赛答题决赛。

线上决赛期间,每人每天只有一次竞答机会,每次50道题目,由系统从线上初赛全部题库中随机抽取,每答对一题计2分,答错不得分。每次答题结束后,系统根据参赛人员答题正确率、答题速度等进行排名,并实时公布个人得分排名。决赛结束后,公布决赛个人总得分排名,并根据决赛个人总得分排名,评出“灯塔学习标兵”获奖名单。

3.线下总决赛阶段:2018年6月下句。

省委组织部以各市党委、省直各工委(党委)和有关中央驻鲁企业党委为单位,分别从线上竞赛获奖的党员“灯塔学习先锋”和“灯塔学习标兵”中择优确定部分人员,组成参赛代表队,每队3人,进行现场竞赛答题。线下总决赛,分两轮进行,根据竞赛成绩评出学习竞赛一、二、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组织部分获奖人员到革命圣地或有关干部学院开展红色教育。

(四)奖项和奖励方式

1.个人参与奖。参与学习竞赛的党员干部群众,每完成一次满分的网上竞赛答题,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奖品为40M手机流量“灯塔红包”一个,每天奖励2000人。

2.“灯塔学习先锋”。每月线上初赛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根据个人总得分排名,系统对前500名参赛人员给予50元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先锋”称号;同时在本月答题满分的参赛人员中,随机抽取1500名,给予30元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先锋”称号。话费奖励由通信运营商通过本人手机充值形式在次月10日前发放。获得“灯塔学习先锋”称号的党员,在“灯塔一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专区授予“灯塔学习先锋”标识。

3.“灯塔学习型党支部”。每月线上初赛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根据党支部总得分排名情况,对党员参与范围广竞赛成绩好、获奖人数多的前500个党支部评为“灯塔学习型党支部”,并在“灯塔一党建在线”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山东e支部”系统中授予“灯塔学习主党支部”标识。

4.“灯塔学习标兵”。根据线上决赛参赛人员个人总得分排名,系统对前500名参赛人员给予手机话费奖励,并对其中的党员授予“灯塔学习标兵”称号。其中,第1-100名,奖励500元手机话费;第101-300名,奖励200元手机话费;第301-500名,奖励100元手机话费。获得“灯塔学习标兵”称号的党员,在“灯塔一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个人专区授予“灯塔学习标兵”标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依托“灯塔一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把组织开展学习竞赛活动纳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总体部署,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竞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不断扩大主赛活动的知晓度、参与率和覆盖面。

(二)统筹安排,确保成效。要确保将学习竞赛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基层党支部,统筹谋划下辖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在参学参赛人数、参赛成绩等方面取得实效,要确保每个党支部每期竞赛都要安排人员参加。每次比赛结束后,要及时汇总竞赛成绩,并报组织宣传部,组织宣传部将及时汇总通报。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要以开展此次学习竞赛活动为契机,统筹做好“灯塔一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各应用系统使用和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工作。要及时准确地更新维护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并将更新维护情况及时归档备查,保持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准确完整规范,确保基层党支部、党员顺利参赛。学习竞赛活动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将作为年度党总支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动学习竞赛活动不积极的,学习竞赛成效差的基层党组织和参与学习竞赛活动不积极的党员,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评。

组织宣传部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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