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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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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09-11 09:19 郭晓丽  组宣部组织科

各党总支:

现将2018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严格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

各系党总支要将每一位新生党员的入党档案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收集起来,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指派专人进行严格审查。

1.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异地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等。

2.审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需要加盖党组织章的材料是否按规定盖章等。

3.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党校培训材料、团组织推荐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政审取证材料、综合考察材料、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入党志愿书等。以上材料不全的,应及时与原单位取得联系,予以补充说明。

4.审查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否符合规定。省外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为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省外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或“聊城市委组织部”;省内一般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进行网上转接,不开具介绍信。

二、采集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

1.采集汇总新生党员相关信息。各系党总支完成对新生党员入党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审查工作后,对照审查情况填写《新生党员入党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附件1,每名新生党员1份),并汇总系所有新生党员有关信息填写《新生党员入党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汇总表》(附件2)。

2.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各系党总支完成审查、信息汇总等工作后,于9月14日将有关材料报学院组织宣传部(办公楼318)复审。需报送的材料包括:(1)每名新生党员的入党档案材料;(2)外省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3)《新生党员入党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4)《新生党员入党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汇总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dcxyzzk@163.com);(5)系党总支关于因审查发现的重要问题而不能认定其党员身份的说明材料。

三、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复审及问题处理

1.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复审。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各系党总支提交的新生党员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并综合两次审查的情况,汇总存在的问题,向系党总支反馈,由系党总支负责处理。

2.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理存在的问题。各系党总支按照党委组织宣传部反馈的问题清单及处理意见,通过与发展新生党员入党的原党组织联系核实、与新生党员谈话等方式予以处理,并妥善保管谈话记录等原始材料。入党材料不完整的,需与原单位组织部门核实、完善相关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要求的,由新生党员本人联系组织关系原所在组织部门,按要求重新开具介绍信。凡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符合规定、入党档案材料不合格、真实性存疑等问题的,系党总支要视情节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由党委组织宣传部向学院党委报告,研究确定是否认定其党员身份。

各党总支要于10月11日前完成调查核实、完善材料、介绍信改开等问题处理工作,并将调查核实中原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补充的各类材料、改开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交送至党委组织宣传部。

3.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经审查合格的,由党委组织宣传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省外转入的由系党总支或新生党员本人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以邮寄或传真形式,发回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原所在组织部门。

三、做好新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育培养

1.做好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经审查合格并予以接收组织关系的新生党员,其入党档案材料要及时登记造册、妥善保存,以免遗失或损坏;外省转入的新生党员的有关信息要录入“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以及系党总支管理的党员名册,及时做好信息维护更新工作。

2.做好新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各系党总支要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向支部成员通报新生党员转入情况。对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指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负责联系培养,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3.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党支部要组织新生党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党员管理、党支部建设等有关文件,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党性修养、党员意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专题教育。

四、认真梳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认真梳理2018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以及目前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党员情况,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10月11日一并报送党委组织宣传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dcxyzzk@163.com)

附件:

  附件1:新生党员入党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doc

  附件2: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党员组织关系回执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4:有关情况说明.docx

党委组织宣传部

2018年9月10日

附件【附件3:党员组织关系回执情况统计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新生党员入党档案材料审查和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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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4:有关情况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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